依据:1981年联合国《婴幼儿生存、保健和发展纲领》、1989年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。
依据:1981年联合国《婴幼儿生存、保健和发展纲领》、1989年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。
目的:保障母婴健康,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发展,促进人口优化,维护社会稳定。具体包括:
1. 保障孕产妇的生存和健康,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;
2. 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护理水平,预防和治疗孕产妇和新生儿常见疾病;
3. 加强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医学、营养、心理、教育等方面的指导,促进母子间的情感联系,并为女性实现生育权利提供支持;
4. 完善母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;
5. 鼓励和支持家庭教育,普及科学的婴幼儿抚养和教育知识,提高婴幼儿的智育水平和情感素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