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荆州的产假规定与全国的产假规定相同,即产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。其中,产前假为15天,产后假为83天。
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;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;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