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浙江省的相关政策规定,二胎产假的天数为128天。其中,女职工在产前享受的产假为15天,产后享受的产假为113天。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养的,可以延长至148天。部分城市或单位可能存在不同的具体规定,请具体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部门了解详细情况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浙江省的相关政策规定,二胎产假的天数为128天。其中,女职工在产前享受的产假为15天,产后享受的产假为113天。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养的,可以延长至148天。部分城市或单位可能存在不同的具体规定,请具体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部门了解详细情况。